巴希达看着面前厚重的史书,目光在一行字上回跳了十六七次。
最后她实在受不了了,甩过头,对站在旁边满脸希冀的金妮随口敷衍:
“很合适,非常合适。”
说完,她眼前一瞎。
金妮的装扮一点也不合适去探望一位刚刚康复的朋友。
她穿着不知从哪搞来过时一百多年的男生制服,脚上的黑皮鞋亮得能当镜子照,头发紧紧扎在脑后,用一顶变戏法的礼帽罩起来,像从上个世纪寄宿制学校偷跑出来的傻学生,更瞎的是,她背上还背个书包,左手一盒糖果,右手一束野花,胳膊下夹着枕头。
看起来像是刚从超市回来急着去登顶珠峰并在那求婚然后睡觉的样子。
巴希达想阻止她出去迫害别人的审美,可眨眼功夫,她就没影了。
“我今晚不回来。”
金妮消失好久,那句话才远远传来。
巴希达懒得再管,打算趁清净做点要紧事。
她从口袋里掏出怀表看了一眼,起身走入卧室,拉开一口大座钟,一步跨进去,回到老地方。
老地方如今空空荡荡,满地的书,一屋子表,漂漂亮亮的家居摆设全不在了。
她走上二楼,路过两间同样空无一物的房间,推开第三扇小门。
那是前年圣诞节金妮呆过的地方。
房间中的一切都未曾改变,中央那座巨大的时钟,还在醇香的酒气里守着两点二十九。
这里很快也会被清理干净。
巴希达拿出几张邮票,在背面写好地址,贴在桌椅、床铺等大型物件上,让那些东西凭空消失,移送到猪头酒吧,任阿不福斯处置。
接下来,还要收拾让人头疼的零碎。
有些书捐给学校,有些工艺品送给熟人,有些旧衣服环保处理,有些照片和信件,要留在身边。
巴希达讨厌整理这些,她会不由自主阅读那些旧物上的每一个字。
比如拿起一张旧作文纸,十五分钟过去了,翻出一本剪贴簿,二十分钟没了,画圈的日历会夺走一部分时光,古老的游戏纸牌又不知耗费多久。一张书签、一盒便条、一打糖纸、一本账簿联合起来瓜分了一个小时,等巴希达下定决心退出这场游戏,不知打哪又跳出一根跟了她足有一百来年的羽毛笔。
它是文人居最早生产的那批多功能羽毛笔其中一根,能写出铅笔、蜡笔、钢笔、碳棒等任意八种效果,还可以随心变换三十六种颜色,在当时非常昂贵。
曾经和巴希达同在这栋屋里住过的三个人都很喜欢这根笔,他们也全都不爱坐在桌边,总是趴在地板上编写菜谱、绘制星图或者任意涂鸦,有事没事就把巴希达绊个跟头。
和那边趴在地上抄笔记的金妮一样。
巴希达暂停一下心里的回忆,捡起一块橡皮扔过去,重重打在金妮头上。
对方叫了一声,她才确定那不是幻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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